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刑辩|周奥诺律师谈保险诈骗罪的辩护要点

免费 周奥诺 时长/课时:7分钟/0.15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3,322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近年来,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诈骗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此类案件因涉及经济犯罪与复杂的情节认定,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往往基于多重法定或酌定情节的综合考量。本文中,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周奥诺律师将结合2021年以来江浙沪地区的40份涉保险诈骗罪不起诉决定书,分析不起诉理由,总结辩护要点。  

一、保险诈骗罪的“罪与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自2022年5月15日开始施行)第五十一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保险诈骗罪不起诉理由分析  

周奥诺律师通过对江浙沪地区40份不起诉决定书的梳理,发现不起诉理由的分布如下:  

江浙沪2021年-2025年涉保险诈骗罪案件不起诉理由分析表

fbb967c2fbd1567eb0ada3d33846575d.png

案例数据分析:  

1、几乎全部不起诉案件都涉及多项从轻情节。

2、75%的案件同时具备“从犯+认罪认罚”,部分案件叠加退赃、自首等情节。  

3、极少数案件因证据不足或金额未达追诉标准不起诉。  

三、保险诈骗罪的辩护要点  

 1、 从“犯罪情节轻微”  入手

律师可以通过分析行为后果:如涉案金额较小(接近立案门槛)、主观恶性:被告人动机(如一时贪念)、无前科、自首、坦白、配合调查等、社会危害性:敦促当事人退赃退赔等争取不起诉处理。  

案例一:李某某案(沪奉检刑不诉〔2021〕149号)

涉案金额五万余元,且已全额退赃,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2、 突出“从犯”地位  

律师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如听从指挥、未参与核心环节)。若犯罪嫌疑人未实际分得赃款或分赃较少,也可佐证从犯地位。  

案例二:陆某某案(扬江检刑检刑不诉〔2021〕Z55号)

检察机关认定该案系张某某(已起诉)利用被不起诉人陆某某名下苏K3****黑色别克君威汽车进行保险诈骗活动,陆某某属于从犯,且案发后,赃款已退回保险公司,故对陆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3、 强化“认罪认罚”与悔罪表现  

结合数据分析,87.5%的案件因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若嫌疑人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尽早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提升不起诉可能性。   

4、 主张“犯罪未遂”  

若诈骗行为因客观原因未得逞(如保险公司识破骗局),可引用《刑法》第二十三条请求从轻或免除处罚。  

案例三:徐某某案(海检刑不诉〔2021〕6号)

检察机关认为,被不起诉人徐某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对徐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5、证据不足与金额争议  

律师应详细查阅案卷,对于证据链缺陷(如关键书证缺失、证人证言矛盾)及时提出辩护意见。也可以通过审计报告、保险合同等材料,证明涉案金额未达追诉标准,从而争取对嫌疑人有利的结果。  

案例四:窦某甲案(宁玄检诉刑不诉〔2021〕23号)

因金额不足直接不构成犯罪。  

检察机关认为:窦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尚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窦某甲不起诉。

四、小结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周奥诺律师:辩护律师需通过充分阅卷,核对涉案金额,深入挖掘案件细节,综合运用实体法与程序法规则,从而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通过精准辩护实现“不诉”或“轻罚”的效果。  

首发:微信公众号“周律的法天空”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周奥诺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1)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周奥诺
  • 文章46
  • 读者17w
  • 关注12
  • 点赞113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杭州市温州商会律师顾问团成员。主要服务领域:婚姻继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赞

(2) 更多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刑辩|周奥诺律师谈保险诈骗罪的辩护要点

消费:20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5课时/7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刑辩|周奥诺律师谈保险诈骗罪的辩护要点

消费:20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5课时/7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